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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红梅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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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来源:Vox
编者按:9月8日,拜登政府高级官员在的白宫举行圆桌会议,听取专家对一系列大科技公司议题的意见。根据白宫网站发布的声明,这次会议使专家和行业内的人员讨论了科技公司六个关键领域的危害性:公司竞争;隐私问题;青年心理健康;错误和虚假信息传播;包括性剥削在内的非法和滥用的行为;以及大公司算法的偏差和缺乏透明度。
声明中特别提到,需要提高社交平台的算法和内容审核决定的透明度。 社交平台关于向特定用户显示什么内容以及何时和如何从其网站上删除内容影响着美国人的生活和整个社会。然而,平台未能提供足够的透明度,让公众和研究人员了解这些决定是如何和为什么做出的,它们对用户的潜在影响,以及这些决定可能带来的真正危险。
随着选举和疫情相关的假新闻对公众的危害升级,拜登政府上任以来对科技公司,尤其社交平台在打击假新闻,保护隐私的同时提高平台透明度上的监管力度一直在升级。然而,右翼保守派也一直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为社交媒体传播谣言和阴谋论喊冤。
右翼的这种“言论自由至上论”也影响到华人社区保守派。正义补丁发布的往期文章《左媒”支持民主党是一种错觉,到底哪些美国主流媒体可以被信任?》中提到,目前华人社区中很多人相信“YouTube和微信上的小道消息,将没有证实的消息当权威”,而且还不断利用“言论自由”这个借口来为自己传播不实甚至有害的信息开脱。随着美国社会的发展,言论自由的定义也有了不断的改变,而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发言被管束是否违反了言论自由也在被不断提起。2021年1月6日,美国总统川普的支持者冲击国会山庄造成暴乱,推特立即宣布禁言川普12小时,理由是川普的言论违反了“公民诚信原则”(Civic Integrity Policy)。其他社交媒体如脸书、谷歌等平台也以川普的言论可能会煽动暴力为由暂停了川普的账号。脸书、谷歌等对川普的禁令为两年,而推特永久性地禁止了川普。
这个决定引起了很大争议:决议支持者认为,川普在执政期间,靠推特治国,任性地发布了很多不实信息,甚至阴谋论,国会山庄的暴乱与川普的煽动息息相关;由于川普巨大的影响力, 其一言一行对整个国家、乃至世界有非同小可的破坏力;决议的反对者则认为这些社交平台违反了川普的言论自由,不公平。实际上,保守派对美国言论自由的批判自从川普2016年当选以来,愈演愈烈。他们主要集中在对美国政治正确的批判。部分第一代华人,甚至将美国的政治正确与奥威尔所写的《1984》联系起来,进而指出美国正在滑向专制。
到底什么是言论自由?美国社交平台在打击假新闻和阴谋论上的系列举动是否违反了言论自由?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是什么关系?
美国言论自由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而改变的
谈到言论自由, 不得不说到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第一修正案》规定 “国会不可以制定关于建立宗教或限制自由实施宗教的法律;或者限制言论或出版的自由;或限制人民和平集会及请求政府纠正不公的权利。”
言论自由既包括说话的自由,也包括不说话的自由。美国有关言论自由的法律是由一系列的判决形成的,和美国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比如,1942年西弗吉尼亚州的教育董事会要求公立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必须向国旗敬礼。一个耶和华见证会家庭的孩子拒绝向国旗敬礼,学校因为孩子不遵守规定将其遣送回家,孩子面临犯罪惩罚措施,家长面临致使孩子逃学的指控。这家人将西弗吉尼亚州的教育董事会告上了法庭。1943年,最高法院以6-3投票,确认学生有不向国旗敬礼的权力,公立学校也不能强迫学生宣读效忠誓言。
个人政治言论的延伸与美国的政治运动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初,小部分和平人士和校园中的左翼知识分子开始反对越战。1965年反战运动开始席卷全国。当年,在爱荷华州的首府Des Moines的五个中小学生决定佩戴黑色臂章去学校,以表明反战立场。中小学的校长们得知了这五个孩子计划以后,开了一个会,决定将任何佩戴黑色臂章上学的孩子马上赶走,并停学。这些孩子还是决定按计划行事。结果两个小学生没有受到惩罚,但是三个中学生被学校停学。孩子的家庭于是将学校告上法庭,1969年最高法院以7-2支持了原告,从而禁止公立学校在没有足够的理由的情况下,不能限制学生的言论。
1968年,美国的民权运动如火如荼。4月4日,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被暗杀,美国全国陷入暴乱,华盛顿、芝加哥、巴尔的摩等很多城市陷入混乱,40多人丧生。约翰逊总统4月11日正式签署了民权法案。但是,美国在越战中的泥潭似乎越陷越深。当时美国实行强制征兵制度,很多州立大学要求男学生必须接受预备军官训练团训练. 1968年4月26日,年仅19岁的Paul Robert Cohen穿着有“该死的征兵制,停止战争”字样的衣服出现在洛杉矶法院的走廊上。一个官员以藐视法庭罪为由将他逮捕了,Cohen以“违反治安”被判处30天监禁。后来,上诉庭和最高法院都判决Cohen胜利,从而在1971年正式确立了个人拥有使用冒犯性语言传播政治信息的权利。
1984年,共和党在德州达拉斯召开全国大会,Gregory Lee Johnson在会场外当众焚烧美国国旗,以反对里根总统的政策。Johnson被逮捕,被指控违反了德州法律规定的对神圣物品的亵渎罪。1989年,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正式决定Johnson无罪,确立了“象征性言论”(symbolic speech)受法律保护。
为了应对这个的判决,国会在1989年通过了国旗保护法,希望绕过这个判决,来禁止对国旗的不尊重行为。在法律生效的那一天,全美举行了大规模游行。在西雅图和华盛顿特区,分别有四名示威者因为焚烧国旗而受到了指控。但是1990年的判决支持了1989年的决议,再次确认公民有实施“象征性言论”的宪法权利。
这一系例的案例表明,美国的言论自由的范围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的。任何一个判决有可能扩大言论自由范围,也有可能缩小言论自由的边界。所以要以一种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美国对言论自由的保护。
美国言论自由的例外条款:诽谤和其他不受保护信息
美国言论自由有一些例外条款。下列情形中的言论不受宪法保护:
第一:能煽动、引起即刻不法行为,或者引起“当下、立即的危险”的言论。比如有人在拥挤的公众场合大声叫“起火了”或者“有炸弹,”这可能会引起公众恐慌,从而发生踩踏事件。这种言论不受保护。究竟什么是“当下、立即的危险”这个原则,其实还是有一些模糊地带。比如有人在校园内散布仇恨言论,是否会引起当下的、即刻的危险呢?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就会起到比较大的作用了。
第二:诽谤性的言论。所谓诽谤性的言论,指的是向第三方传播虚假言论而导致当事人的名誉受损,包括文字性和口头中伤。诽谤性的言论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虚假的信息;(2)传播给第三方;(3)错误是由疏忽导致;(4)对他人造成损失。由于诽谤性的法案是各州自己立法管理,每个州的情形有所不同。
诽谤罪对公众人物的门槛比对私人要高一些。对公众人物(比如政府官员、商业领袖、名人等),原告方必须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有“实际恶意”。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媒体可以报道、监督公众人物,而不必要过分担心受到诽谤罪指控。而且媒体如果能及时更正错误信息,这个行为本身也会降低媒体被控诽谤罪的危险。
第三:淫秽信息。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散发、运输、贩卖、邮寄、或制造用于销售目的的淫秽物品是违法行为。对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加严格,任何向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的信息都是违法的。
第四: 其他不受保护的信息,如欺诈信息、儿童色情、威胁性语言以及对侮辱他人可能导致打斗的语言(fighting words)。歧视性语言本身并不足以让人受罚,但是如果这种歧视性言论同时又是导致打斗的语言,就有可能被惩罚。
社交媒体平台违反了言论自由吗?
如上所述,美国公众的言论大多数时候有不受政府审查的自由。言论自由针对的对象是政府部门 (联邦、州、地方一级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社交媒体平台如推特、脸书和谷歌都是企业,这些企业如果限制言论自由,并没有违反《第一修正案》。
但是一个相关的问题确实不容忽视,那就是这些互联网企业对社会巨大的影响力,同时享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利。
一方面, 这些科技巨头受到1996年《通信规范法》第230条款的保护。保护主要包括两方面:(1)互联网公司不被视为出版商,因此不对平台上第三方言论负责;(2)它们可以出于善意移除、限制其认为的色情、暴力及其它不合适的言论,不论这些言论是否受宪法保护。这个条款使得互联网公司无论采取或者不采取行动,都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2016年大选以后,尽管脸书饱受批评,但是一直迟迟不采取行动控制假新闻。但是在2020年以后,这些平台受到了更大压力,不得不开始对假新闻和不实言论进行标记。
这些科技巨头的特权也受到了很多挑战。现在很多人认为230条款已经不适应当前社会的需要。比如川普任内多次表示要废除230条款。拜登总统也表示需要对230条款进行修改。国会已经就这个条款进行了多次听证。现在民主和共和党的很多政要,都同意需要修改该条款。但是大家对于到底如何改革这个条款,并没有达成任何共识。
可以预见,在今后几年,围绕230条款的讨论、拉锯还会持续展开。
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的关系
近年来,美国的部分人士也不惜余力地批判美国大学的政治正确,并声称大学违反了学术自由和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
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有重合的地方,但也不完全相同。尽管美国的学术自由得到美国第一修正案的部分保护,但是美国学术自由的原则在司法认可之前就已经开始发展。其发展历程是独立于司法对大学的言论保护历程之外。
对学术自由的推进,美国大学教授协会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比如1915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就正式发表了对学术自由和终身教职的原则和观点。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对学术自由的定义基本是基于三个原则:
第一,教师有不受机构的干扰, 完全自由地研究、出版研究成果的权利;
第二,教师有权在教室中讨论任何课题,但是引入与教学无关的争论性话题需要特别小心;
第三,大学教师可以作为个人参与各种社会、政治、经济及其他议题的讨论, 其言论不受机构的限制,但是学科能力欠缺的言论除外。比如一个地理老师坚持说地球是方的,其言论就不受学术自由权利的保护,学校可以以其不具有专业能力将此人开除。这种言论自由的准则不仅适用于公立大学,也适用于私立大学。在美国大学教授协会的推动下,美国所有大学基本都采纳了这种言论自由的准则。
第一修正案具体应用到大学的言论是基于1957年的一个案例 Sweezy vs. New Hampshire(新罕布什尔州)。当时新罕布什尔州的总监察长在立法机关的授权下, 清查是否有颠覆意图的人在政府部门工作,并指控在新罕布什尔大学工作的访问讲师Paul Sweezy没有回答其关于是否在课堂上讲授了左倾内容、是否知道该州进步党及成员的情况。Sweezy拒绝回答这些问题,因为他认为这些问题侵犯了他的第一修正案赋予他自由研究的权利。
同年,美国高等法院认可了Sweezy的立场,指出:“自由对美国大学的作用几乎是不言自明的…学术研究在充满怀疑和不信任的环境中不可能繁荣。老师和学生应该自由地探寻、研究、评价和获得新知识,否则我们的文明就会停滞不前甚至死亡。” 尽管当时的法官没有确切地定义什么是言论自由,但是作为一个准则自此和大学的言论、出版自由结合起来了。
有意思的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只包括公立大学,私立大学并不受第一修正案的直接保护。如上所述,这也同等适用于公立机构和私立组织的关系,除非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此有专门立法。
可能大家还记得几年前的一个案例。一个在Google工作的名叫James Damore的员工在内部的一个备忘录上指出女性先天不适合技术工作。其备忘录后来被公开了,由于其争论性的言论,他被Google开除了。Damore随后向联邦机构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提交了申诉 ,指出Google开除他的行为不当,但是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指出他的言论“如此有害,具有歧视性和争议性”,因此不受保护。Damore后来撤回了申诉。
当然公司必须保证开除员工仅仅是依据有害的言论,如果开除的行为是基于其他原因,公司也可能违反了其他法律。比如1964年的民权法 (Civil Rights Act)明确规定任何组织不能因为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别受到歧视。所以公司在涉及到言论保护和劳动关系时还是十分谨慎的。
因此,我们在批判社交媒体违反言论自由时,必须知道我们自己到底指的是什么。在批判学术自由时,也需要明确学术自由的真正含义,才不至于不知所云。
参考资料:
Britannica (n.d.). https://www.britannica.com/topic/First-Amendment
Jurecic, Quinta (2022). The politics of section 230 reform: Learning form FOSTA’s mistakes. https://www.brookings.edu/research/the-politics-of-section-230-reform-learning-from-fostas-mistakes/
PBS Standards (n.d.). https://www.pbs.org/standards/media-law-101/defamation/
Robertson, A. (2018, October 17). James Damore is moving his lawsuit against Google out of court. Available: https://www.theverge.com/2018/10/17/17989804/james-damore-google-conservative-white-male-discrimination-lawsuit-arbitration
Tiede, H.-J. (2019, April 11). Academic freedom in the age of Trump. Miami University, Oxford, Oh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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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le, J. R. (n.d). Sweezy v. New Hampshire (1957). Available: https://www.mtsu.edu/first-amendment/article/16/sweezy-v-new-hampshi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