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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白宫网站发布了一则重磅行政令:川普政府计划援引1798年的《外国敌人法》(Alien Enemies Act,以下简称“外敌法”),驱逐部分在美委内瑞拉移民。而就在当晚,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首席法官詹姆斯·博斯伯格(James Boasberg)迅速出台禁令,要求川普政府停止相关行动。然而,据《纽约时报》报道,当天还是有238名委内瑞拉公民被驱逐出境,并被送到了萨尔瓦多的一座监禁设施,等待他们是至少超过一年的监禁。
川普对此勃然大怒,周二上午在社交媒体上炮轰博斯伯格,称其为“激进的左派疯子法官”,甚至喊话“应该弹劾他!”这一举动连保守派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都看不下去了,罕见公开回怼:“两个多世纪以来,弹劾从来不是对司法判决异议的适当回应,上诉程序才是正途。”
这不禁让人疑惑:一部诞生于大清嘉庆年间的美国战时法,为何被川普拿来对付委内瑞拉移民?这背后有何政治算计?历史上它又干过哪些大事?对我们华人社区又意味着什么?今天这篇文章,带你一探究竟。
省流结论:
川普和共和党关于委内瑞拉黑帮的威胁是夸大其词的政治操弄。
政府援引《外国敌人法》的关键是可以绕开保护个人的合法程序,达到迅速且大规模驱逐的目标。
该法在历史上曾在战时被用于驱逐德国、奥匈帝国移民,并拘禁了十余万日本裔美国公民,必须警惕它在和平时期被滥用。
川普的新靶子:委内瑞拉“黑帮入侵”
白宫网站的行政令称目标是一个名为“特伦·德·阿拉瓜”(Tren de Aragua,以下简称“TdA”)的委内瑞拉黑帮组织人员。行政令将TdA描绘成一个受委内瑞拉政府支持的犯罪集团,称其有计划地组织成员非法入境美国,实施贩毒、绑架、洗钱等罪行,对美国构成“实质性威胁”。行政令甚至声称:“一个混合犯罪国家正在入侵和掠夺美国。”为此,川普援引《外敌法》,授权对14岁及以上的非公民或非永久居民的委内瑞拉人,只要被怀疑与TdA有关,就可立即驱逐,无需调查、举证或申诉。
这个TdA究竟何方神圣?根据美联社的一篇报道,TdA起源于委内瑞拉一所监狱,是该国第一个将影响力辐射到国外的犯罪组织,其成员在南美多个国家各种犯罪活动,如贩卖军火、贿赂、贩毒、非法采矿、绑架勒索和洗钱。
2024年2月,美国国务院将其认定为“外国恐怖组织”,拜登政府悬赏1200万美元缉捕其三名头目。同年8月,一段持枪分子闯入科罗拉多州奥罗拉市公寓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当地政府证实涉案者与TdA有关。
正在进行总统竞选的川普迅速捕捉到了这个热点,并开始利用这一视频渲染大量移民罪犯入境,导致美国治安状况恶化等叙事。
在去年10月,川普在丹佛的奥拉罗市举行集会时,把视频中几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搬上了舞台,并配合着巨大的“中止移民犯罪”标语,来宣传他的反非法移民叙事。共和党同僚和右翼网红也纷纷跟进,将TdA塑造成美国治安崩坏的“罪魁祸首”,试图把所有委内瑞拉移民打上犯罪标签。

以偏概全的老套路
那么,TdA真的如川普所说,已经大规模渗透美国了吗?
中右立场的杂志《美国季刊》(Americas Quarterly)在去年12月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为《Tren de Aragua 在美国的威胁有多大?》。这篇文章对该组织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得出结论:尽管近年来该组织在南美洲多国确实存在不少犯罪活动,但目前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已经大规模地渗入美国,其影响力被共和党人夸大了。
文章引述了一篇来自InSight Crime的研究报告,该机构是专门研究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犯罪组织的非营利性智库和媒体组织。去年8月,该组织专门就TdA是否入侵了美国撰写了这份报告。
InSight Crime在报告中称,在美国发生的几起据称是TdA组织成员所为的犯罪似乎与这个在拉美的组织或其在委内瑞拉的领导层没有任何联系。在 InSight Crime 联系的十多个美国的全国性、州和地方执法机构中,没有任何一个机构报告说当地存在大量的TdA成员。InSight Crime的研究人员还对美国多个与犯罪有关的数据库进行了检索,也并非发现相关证据。
《美国季刊》分析,TdA的“威胁叙事”是共和党精心炮制的政治工具。在2024年3月,佛罗里达州参议员卢比奥(现任国务卿)和众议员玛丽亚·埃尔维拉·萨拉萨尔(María Elvira Salazar)共同发起请愿,将TdA描述为一个“将残暴和混乱蔓延到美国的城市和小镇的入侵犯罪军团”,并获得了21位参、众议员的支持,他们全部来自共和党。
作者认为,如果国土安全部最近估计美国有 600 名活跃TdA成员的说法属实,相比过去几年入境的 70 万委内瑞拉人,帮派成员仅占 0.09%,比例微乎其微。但川普在竞选演讲中提及委内瑞拉移民的频率远超其他国籍,明显意在污名化整个群体。
看到这里,读者应该就明白了,尽管Tren de Aragua确实是一个在委内瑞拉有一定规模的犯罪组织,但其在美国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是被川普和其政党夸大了,并被作为标签,贴在了大量本与帮派无关的移民身上,这与去年川普声称“海地移民吃宠物”这一事件如出一辙:川普和共和党利用以偏概全、歪曲事实和大规模“灌水”的方式,制造社会对特定移民社区的恐慌,为其推动符合极右翼议程的反移民政策铺路。
《外敌法》是什么?10万日裔的血泪史
梳理清楚了白宫援引《外国敌人法》驱逐委内瑞拉人的真实动机,再来看这部《外敌法》的来头。
它诞生于1798年,对应中国是大清嘉庆三年,美国则刚建国不久,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刚上任两年,当时,美国尚未成熟,蓄奴合法,女性无投票权,联邦党与民主共和党争斗激烈。在与法国开战前夕,联邦党控制的国会通过此法,旨在防范“敌国”移民支持外敌颠覆美国。
提这个背景是希望读者明白,该法的立法时代是一个美国尚未进入现代化的状态,政府职能、法律体系等都不完善,甚至保护个人权利的宪法体系都尚未完全确立。因此,以当代的观点看,这部法案本身,就存在诸多问题。但之后因各种历史原因,该法案并未被废除。
这项法案是一项战时临时授权,允许总统拘留或驱逐敌国的本地人和公民。该法允许总统在不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仅根据这些移民的出生国或国籍将其作为目标。
其中一段核心条文是这样的:
“凡美国与任何外国或外国政府之间发生宣战,或任何外国或外国政府对美国领土实施、企图或威胁实施入侵或掠夺性入侵,且美国总统公开宣布这一事件,敌对国家或政府的所有本地人、公民、居民或臣民,凡在美国境内且未实际入籍的十四岁及以上男性,均应作为外敌予以逮捕、限制、保护和驱逐。”
非党派的法律与政策研究机构布伦南中心(Brennan Center)认为,这是一项过于宽泛的权力,在战时可能侵犯宪法权利,在和平时期则可能被滥用。
专业机构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外敌法》在美国历史上仅有过三次应用,都与重大军事冲突有关,而其中的两次,对无辜平民造成过严重迫害。
第一次:1812年英美战争
1812年英美战争期间,《外敌法》首次启用。所有在美英国侨民必须向政府报告年龄、在美时间、居住地、家庭情况及是否申请入籍。当时,美国担心英国移民充当间谍,但未见大规模拘留,仅以登记和监控为主。这次应用相对温和,却为后续滥用埋下伏笔。
第二次:一战拘禁6000德国人
一个世纪后,一战期间,伍德罗·威尔逊总统针对同盟国(德意志帝国、奥匈帝国等)国民,第二次启用《外敌法》。根据美国国家档案馆资料,当局将6000多名“敌国人”(多为德国人)关进拘留营,一些人在1918年停战后仍被拘留长达两年。美国法警局记录,从1917年4月宣战到1918年11月停战,该局登记了48万名德国“敌国侨民”,逮捕6300人。一张1918年的照片显示,这些人在新泽西州格洛斯特被特勤局特工押往南方拘留所,场景令人唏嘘。
这些被拘者并非全有罪,许多是合法移民,甚至包括逃离战乱的平民。他们的财产被没收,家庭被拆散,只因国籍成了“原罪”。
第三次:二战10万日裔的血泪
《外敌法》最臭名昭著的一次应用发生在二战。珍珠港事件后,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援引该法,将日本、德国、意大利国民定为“外敌”。起初,公告要求这些国家的居民登记,并授权拘留任何“被认为对美国和平与安全有潜在危险”的人。到战争结束,超3.1万名疑似敌国侨民及其家人(包括纳粹德国的犹太难民)被关进集中营和军事设施,数千人被遣返原籍国,有的是自愿,有的是被迫。
但这只是开始。珍珠港事件后近两个月,罗斯福签署第9066号行政令,在《外敌法》基础上,将矛头转向已入籍的日裔美国公民。六个月内,超10万名大多居住于西海岸的日裔美国人被强制迁往内陆“重新安置营”(Relocation camps)。这些集中营条件恶劣,铁丝网、士兵看守,拘禁者多为普通家庭——有医生、教师、渔民,甚至出生在美国的孩子。他们被拘禁数年,日本投降后仍未全部获释。
直到 1946 年 6 月,杜鲁门总统签署第 9742 号行政命令,清理战争安置局,日裔才获准回家。许多新获释的日裔美国人返回家园后发现自己的财物被盗或财产被卖。
而对这些被严重侵害权益的日裔美国人,对他们的补偿和道歉整整迟到了40年。1988 年,罗纳德·里根签署《公民自由法案》,向幸存者道歉并赔偿2万美元,承认这是一场“基于种族偏见的严重不公”。
这10万日裔的血泪史,是《外敌法》最沉重的注脚。它提醒我们:当法律被滥用,国籍可能成为枷锁,无辜者难逃劫难。
和平时期的危险尝试
与历史上三次援引《外敌法》实施对美国境内特定国籍的外国人进行抓捕和驱逐不同,此次川普政府援引《外敌法》驱逐委内瑞拉移民的做法,是第一次将这项战时的紧急权力应用于和平时期。该行为不仅遭到了联邦法官的驳回,也受到了大量批评。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的律师在一桩代理委内瑞拉移民的诉讼中写道,该法律 “显然只适用于战争行动”,“不能在这里用来对付一个美国并未与之交战国家的国民,比如委内瑞拉”。
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教授弗拉德克对NPR表示,历史上从未将“入侵”定义延伸至常规移民问题。
布伦南中心的研究员凯瑟琳·伊恩·埃布赖特(Katherine Yon Ebright)撰文称,《宪法》将宣战权赋予国会,总统需经国会授权才能动用《外敌法》。川普单方面宣称TdA为“掠夺性入侵”,是对法律的“公然滥用”。她呼吁法院制止这一行为。
美国立国时确立的三权分立体制,其关键的一环就是即便位高如总统,也必须依法行使其行政权力。总统可以做的事,应当是经过国会投票通过的法律授予他的权力,倘若越权,也会有法院进行纠正。
但就任总统以来,川普已经屡次突破既有的法律限制,企图在特定事务上扩大总统权力,这正是对美国体制和宪法的公然破坏。
川普援引《外敌法》的举动,对在美华人社区敲响警钟。设想一下,若未来他将“外敌”标签转向我们的祖籍国,无论你是否有合法身份,是否清白,都可能因国籍被卷入驱逐漩涡。二战时,日裔美国公民尚且难逃集中营,今日的华人又凭什么独善其身?
近年来,两国关系紧张,华人移民频被贴上莫虚有的标签。若《外敌法》成为惯例,任何夸大的“威胁论”都可能成为川普的驱逐借口。届时,华人社区恐面临污名化、财产损失甚至人身自由受限的风险。
《外敌法》是一把双刃剑,战时或能应急,和平时期却如潘多拉魔盒。川普将其用于移民执法,不仅是对法律的扭曲,也是对美国宪政体系的挑衅。从一战6000德国人的拘留,到二战10万日裔的血泪,再到今日委内瑞拉人的遭遇,这部古法若被滥用,后果不堪设想。作为移民的一员,我们必须警惕:今天是委内瑞拉人,明天可能是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