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美国被搜查、盘问乃至拘留怎么办?了解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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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材料主要翻译整理自旧金山快速响应网络(SFRRN)为其热线服务接线员提供的关于机场拘留来电建议。部分内容参考了《卫报》、《华盛顿邮报》及《新闻周刊》的相关报道。

 

*SFRRN是旧金山移民法律和教育网络(SFILEN)和旧金山移民法律辩护协作(SFILDC)之间的合作项目,24小时热线:415-200-1548

 

近期,有外国旅客在合法入境美国时,因电子设备搜查和社交媒体内容遭遇困难。有旅客因个人社交媒体上批评美国总统川普的言论,被拒绝入境或遭到长时间盘问。这让许多人对入境搜查政策感到困惑和担忧。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对入境旅客电子设备的搜查政策

 

CBP声称该部门有权在旅客入境时无需提供合理怀疑理由,搜查和扣押包括手提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等电子设备。
部门官员可实施两类搜查:
  • 基础搜索:手动查看电子设备,无需额外理由。
  • 高级搜索:将电子设备连接到外部设备进行备份或分析。此类搜查需要合理怀疑,并获得CBP官员主管的批准。如果扣押设备,官员需提供扣押收据,说明取回流程。

 

CBP表示,在入境查问过程中,旅客无权要求律师在场,问话时间可长达数小时。

 

搜查政策理论上适用于所有旅客,但后果因移民身份而异。美国公民拒绝搜查仍可入境,非美国公民拒绝搜查可能被拒绝入境。据《华盛顿邮报》报道,2024年仅不到0.01%的国际旅客受了电子设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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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身份者在入境时享有权利的区别

 

美国公民

  • 拥有绝对的进入美国的权利。政府必须在旅客出示身份和公民籍证明后准予入境。通常,出示一个有效的美国护照即已足够。
  • 仅需回答确认公民籍的问题,无需回答其他额外询问。
  • 如被要求进行“二次检查”(Secondary Inspection,俗称“小黑屋”),有权要求律师在场,并对任何额外查问进行法律咨询。


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

  • 拥有强大的进入美国的权利。在境外旅程时间短暂(通常6个月或以下)和且无犯罪记录的情况下,CBP官员通常不会拒绝入境。
  • CBP无权收走您的绿卡,只有移民法官有此裁决权力。
  • 应回答关于绿卡持有者的问题,包括是否违反绿卡的条件(如境外逗留超过180天)。
  • 有权拒绝回答超过身份核查范围的问题,但拒绝合作(不回答查问、不配合电子设备搜查)可能导致入境延误、延长查问时间,及/或官员扣留电子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 如被要求进行“二次检查”,无权要求律师在场。

 

有效证件入境的签证持有者

  • CBP官员可对入境目的进行详细询问。若发现入境目的与签证类型不符,或存在签证违规行为,官员可拒绝入境。
  • CBP官员有权撤销签证。例如,拒绝回答查问可能被视为对签证有效性缺乏诚意,从而导致签证被取消。
  • 拒绝合作(不回答查问、不配合电子设备搜查)可能导致被拒绝入境。
  • 如被要求进行“二次检查”,无权要求律师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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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拘留应对建议

 

  • 不签署任何不理解的文件。例如,绿卡持有者若签署I-407表格,将意味着自动放弃永久居民身份。某些文件的签署会阻止您未来入境美国,或承认您从未犯过的违法行为。如对文件内容存在任何疑问,坚决不要签字。没有犯过的移民或刑事致违法行为。如您不确定签署文件的后果,不要签署。
  • 绝不撒谎!只讲事实或保持沉默。对联邦官员说谎,即使是无意的错误,都可能构成联邦罪。比如,即便是无意中提供了错误的旅行日期,也可能被视为故意欺骗。
  • 需要非英语交流时,立即要求翻译。如无翻译,明确告知调查员您无法以英语充分表达。例如,可以说:“我无法完全理解英语,需要翻译协助我回答问题。”
  • 可要求和主管交谈。尤其是如果您担忧查问过于侵入性或过激,例如关于宗教习惯、政治信仰,家庭、宗教团体的问题。
  • 若担心回原籍国,明确告知调查员您的恐惧。这将触发“可信恐惧面谈(Credible Fear Interview)”,需要CBP官员决定您的恐惧是否有根据。声称恐惧将开始庇护的过程和禁止CBP立刻要求您返回原籍国。但是,您可能被拘留在拘留中心数月,直至等到见移民法官为止。另外,CBP亦可让您离开机场,并给予庇护案件未来步骤的文件指示。
  • 可表示不同意官员搜查电子设备,请明示:“我的手机、电脑有个人资料,我不同意您搜查。”但是,拒绝搜查可用作合理怀疑有犯罪活动。
  • 如果官员搜查或扣押您的电子设备,写下该官员的姓名、部门、工牌号码和联络部门的电话。并要求一份扣押收据。您有权在一名主管面前看搜查的进行过程,此需求可能导致延误。
  • 如果您认为您的权利被侵犯,可以要求致电一名律师。例如被迫要求回答不适当的问题(尤其是那些可能暗示有罪的问题),或您已被长时间拘留(四小时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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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后会发生什么?

  • 美国公民必须被准予入境。
  • 绿卡持有者且离境未超过180天,应当被准予入境。但需注意:
    • 政府可能启动遣返程序,要求法官取消绿卡。通常发生在涉及美国境内或境外的犯罪或移民违法情况。
    • 等候遣返程序期间,政府可能拘留当事人。
  • 有效证件入境的签证持有者,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 CBP官员在“二次检查”之后准予入境。
    • CBP官员启动移除程序(removal proceedings)或开始在美国庇护的程序。可能准予离开机场,或被移民局拘留。不论被拘留与否,当事人将面见庇护官员或移民法官,决定是否可留在美国。
    • 可撤销入境申请,并自愿返回原籍国。如果符合未来入境资格,需要在原籍国的美国领事馆重新申请签证。
    • CBP官员有权撤销签证并要求返回原籍国。是否可重新申请,取决于政府移除程序。符合入境资格者,需在原籍国申请签证或旅行文件。建议事先咨询律师,并要求政府提供个案相关文件。
  • 离开机场后,如认为遭受不当对待:
    • 可向国土安全部民权和公民自由办公室投诉
    • 联系公民自由联盟(ACLU)北加州分部:415-624-2488
    • 可致电SFRRN 24小时热线:415-200-1548,寻求法律服务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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